本报讯 (记者 任庆华)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对1409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其中,我县“滨海白首乌”成功入选。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其质量、声誉或其他核心特性本质上源于该产地的自然禀赋和人文传承,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它不仅是地方特色农产品的“金字招牌”,更是区域文化与形象的重要标识和传承载体。
“滨海白首乌”是江苏省传统的药食同源特种经济植物和地道中药材,早在清咸丰年间,我县农民就开始种植白首乌,并加工成粉馈赠亲友。全国白首乌耳叶牛皮消95%产自我县。此次认定,标志着“滨海白首乌”独特的品质魅力和深厚的地域文化价值获得国家层面的权威认可与保护。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强化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指导相关主体规范用标,严格把控产品品质。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地方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着力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以品牌赋能产业增效和群众增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本条新闻版权归滨海日报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